2011年敦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减轻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满足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
1.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其中朝鲜族5人);
2.教育系统在2000-2001届中专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10人;
3.事业单位从1998年以后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中招聘5人;
4.敦化市公路管理段招聘2人。(委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民办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户籍为敦化市的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6.有关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敦化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信息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发布招聘公告
1、由公开招聘办公室在电视台、报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2、公告时间:2011年4月1日——2011年4月12日。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定为2011年4月1日—— 4月12日。
2、2011年4月13日到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四楼)领取准考证。
3.报名地点:报考事业单位的到敦化市创业服务中心报名(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考教育系统的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4.报名者需要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5.报考费每人130元。
6.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7.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8、每一岗位须3人以上报名方可有效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申论》;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符合2000-2001届中专师范类和1998年以后被辞退的民办教师条件的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要求详见《关于招聘2000—2001届中专师范类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从民办教师中招录事业单位人员的实施方案》。
(六)、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计算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在校(单位)成绩和表现、有无不良记录等。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单位。被聘用人员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调动干部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本次招聘考试邀请市纪检委监察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和解释。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