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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31 00:01:5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如下:

一、公选单位基本情况

公开选拔单位为吉林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吉林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或参与中央编办、省编办布置和交办的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课题的研究工作;负责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网络建设和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负责全省机构编制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全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

二、公选计划

公开选拔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六级领导职员)1名。

三、公选原则

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力量,保障工作需要。

四、资格条件

此次公开选拔人选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机关的调研员、副调研员和任职满三年以上的主任科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计算机为主专业毕业,年龄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可参加选拔;任职年限满二年,连续三年优秀的主任科员可参加选拔。

2、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计算机为主专业毕业。

3、近三年一直从事计算机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勤奋敬业,工作扎实,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与省编办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8日(9:00-16:30)报名,报名地点在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508室(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省人才大厦),联系电话:0431-85611139、85611197。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吉林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吉林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可从网上打印填写),近期同版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进行报名(传真电话:0431-85611139),相关证件原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送达。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省编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将统一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外地报名者如不能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不予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1.开考比例:公开选拔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公选计划。

2.组织考试:考试由省编办组织实施。包括笔试、面试,4月16日进行笔试,4月18日进行面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根据公开选拔职位数量,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sbb.jl.gov.cn)进行公布,考生可根据网上通知确认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按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考官由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人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在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sbb.jl.gov.cn)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公开选拔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sbb.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http://sbb.jl.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611139、85611197(省编办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吉林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吉林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吉林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吉林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52.00 KB)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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