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行政执法委托公告
吉林省审计厅现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方面的审计监督行政执法权委托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行使,具体如下:
受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委托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日止。
吉林省审计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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