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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公安厅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3-08-09 08:06:38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1年度吉林省公安厅机关及高支大队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生报考资格

 

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报考吉林省公安厅机关职位和高支大队职位拟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

 

  报考资格复审定于2012年1月7日9时至15时在吉林警察学院(原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到现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参加报考资格复审需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特殊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网址:www.jlgwy.net)。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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