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关于招聘社区软环境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经四平市政府批准,市纪委监察局招聘社区软环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社区软环境工作人员14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中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不受学历限制,户口为四平市区城镇户口。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均为男性。
4、身体健康,身高要在1.68米以上。
5、中共党员、退役士兵、有驾驶执照者优先。
三、招聘人员的管理及相关待遇
1、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纪检监察廉政教育中心负责并签订公益岗位用工协议。
2、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省财政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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