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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本溪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2019-07-15 09:52:08 字号: | | 【 打印 】
  辽宁本溪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辅警20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日。报名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题,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辽宁事业单位课程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为全面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巡逻防控、应急处突、信访维稳等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公安辅警,公告如下:
 
  一、辅警岗位性质
 
  辅警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于协助人民警察执行巡逻防控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2、桓仁县户籍的常住户口(落户时间为2019年5月1日前),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学信网可查到验证报告,不限制专业。
 
  4、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和慢性传染病,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职业的疾病。
 
  5、符合上述条件的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的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及子女;复员退役士兵(士官)、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在笔试中予以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和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处罚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发布信息:桓仁电视台;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hr.gov.cn/)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报名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需填写《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出具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验证报告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准考证。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试用期满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考生自报名至全部考务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考务工作。采取先笔试,然后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招聘。
 
  1、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的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加20分;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复员退役士兵(士官)、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考生登陆邮箱:gqb8822259@163.com  密码:8822259查询(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考生自行查询填写,准考证照片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2、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26岁至30岁测试标准进行评分。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的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5、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人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分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人选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合格:
 
  ①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
 
  ②色盲;
 
  ③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④纹身;
 
  ⑤肢体功能障碍;
 
  ⑥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
 
  ⑦嗅觉迟钝。
 
  6、政审。体检合格者由桓仁县公安局对考录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人选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经体检合格后递补。
 
  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存在不足、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重大情况。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其他
 
  招聘的辅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勤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勤管理办公室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派遣到县公安局上岗。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工勤管理办公室可终止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3、县公安局负责对被聘用的辅警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辅警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和管理。
 
  4、辅警的待遇及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桓委办发[2011]9号)规定执行。工资标准按上一年本溪市社会平均工资的90%确定,每年调整一次,且增加一个百分点工资,增加工资最高不超过本溪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同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及监督
 
  1、严肃招聘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认真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对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渎职、失职、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做出处理。
 
  2、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在笔试期间需自行准备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考试必备用品;同时整个考务期间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作为考试资格有效证件。
 
  未尽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表下载地址:
 
  1、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
 
  2、邮箱:gqb8822259@163.com  密码:8822259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8822259
 
  县公安局         48868616
 
  附件: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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