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函
省外各高校: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实践,在基层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后备人才,辽宁省决定2012年从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选聘2000名应届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的条件是: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年龄为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
请贵校接此函后,充分利用宣传网络,对辽宁省选聘范围、程序和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参选。同时,按照辽宁省《关于2012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人选推荐申报工作。详情请登录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对贵校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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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电话:024-2312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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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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