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招聘20人公告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机制,提高园区行政效能,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测评方式,择优聘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招聘范围和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普通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20名,具体计划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14年 3 月 20 日— 4月4日在《营口日报》、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营口人事人才网、产业基地政府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4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产业基地管委会办公楼905房间)
3、联系电话:0417-3888161 传真:0417-3888046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产业基地政府网站http://www.builder.gov.cn),传真报名者须在考前提供证件原件(本地户口需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报名当天交纳。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2014年4月14日-4月16日,根据报名信息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审查结果于4月17日在产业基地政府网站http://www.builder.gov.cn上公布。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4月下旬,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5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位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