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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9-20 13:38:59 字号: | | 【 打印 】
  2019下半年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7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青海事业单位课程青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州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5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6名、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表)。
 
  (二)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面向全国、全省、海西州。
 
  1.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院校毕业生,在海西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海西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予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2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24时
 
  网上调剂时间:2019年9月29日9时-29日18时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加分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教育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2.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时,要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报考。
 
  3.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临聘教师),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至10月11日(星期五)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网站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教育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条件现场审核。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少数民族考生和临聘教师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应用能力》(分六类: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少数民族语言类F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卫生招聘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教师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为蒙医学的岗位(职位代码:28301021)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蒙文命题、蒙文答题;其余招聘岗位在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考生笔试成绩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教育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带照片户籍证明)、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双语测试
 
  资格条件中有“懂蒙汉或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或“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岗位,面试前进行“蒙汉或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卫生招聘岗位采取“现场问答(占30%)+实操问答(占70%)”的方式进行,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教师招聘岗位采取备课说课的方式进行,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西州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公布应聘者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确定。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如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加分条件
 
  根据《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31号)文件精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省内六州(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在编人员须知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三)教师岗位要求
 
  1.职业资格。报考此次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
 
  2.专业设置。中小学校教师招聘的专业要求按大类设置,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可以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3.临聘教师优惠政策。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仍在岗的临聘教师。优惠政策:一是全省各级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二是对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校岗位的临聘教师,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各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三是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身份认定:临聘教师个人不再出具临聘教师相关证明,统一由省教育厅牵头采取以部门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临聘教师身份认定。州教育局在招聘资格审查时与省教育厅主动对接,在报名结束后以函件等方式进行身份审核确认,确认不通过的不享受优惠政策。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规定认真审核临聘教师身份。认定为临聘教师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及时到学校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卫生岗位要求
 
  1.医生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护理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应当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前须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五)时间认定
 
  1.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海西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西州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
 
  2.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资格条件时间认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
 
  4.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最后一日。
 
  (六)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学历证书中专业后面的xx方向和括号内标注的xx专业以及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七)递补要求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八)回避制度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温馨提示:公开招聘期间,考生需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ixi.gov.cn),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网站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咨询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7-8224877
 
  海西州教育局                         0977-8222150
 
  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7-8228230
 
  附件:2019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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