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卫生系统招聘68名公告
摘要:2014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卫生系统招聘68名,网上报名时间: 2014 年12 月 8 日至11 日。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提升卫生人才队伍素质,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省人事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菏人〔2007〕39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今年牡丹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研究生),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各专业均要求为全日制国家统招应往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2015年7月前毕业),且所学专业均要求与招聘专业相同。户籍不限。
4、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年龄到35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年龄到40周岁(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者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6、凡被聘用人员,须按照聘用合同要求在受聘单位
服务期满方可辞聘或流动,其他事项按合同约定执行。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名额68人,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网上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4 年12 月 8 日至11 日。
报名网址:http://www.hzmdjy.com (菏泽牡丹就业网)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12月10日-12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17: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14日-15日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然后打印《牡丹区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审核表》一式二份。
3、现场资格审核办法
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应届研究生持学校推荐证明、学生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材料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五、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语言表达、应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交准考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研究生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
(3)参加面试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对其档案、证件等材料进行审核。
凡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邪教组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按照菏泽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社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将通过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牡丹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对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应聘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牡丹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简章由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05303966052 05306208991
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医学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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