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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营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5-01-31 16:28:18 字号: | | 【 打印 】
  东营市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国“985”和“211”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他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选调专业
  不限专业。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46-8380011、8381503(传真)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201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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