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烟台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烟台市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国“985”和“211”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他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他同《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硕士研究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法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5—6789375、6789380(传真)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1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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