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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岛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5-01-31 16:32:30 字号: | | 【 打印 】
  青岛市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
  全国“985”和“211工程”高校、省内普通高校201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他同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和《报考手册》。
  二、选调条件
  全国“985”和“211工程”高校毕业生不限学生干部、专业。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
  省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选调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省内普通高校、海外高校研究生毕业生选调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其他同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和《报考手册》。
  三、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532—80899150,传真电话:0532—80899151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1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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