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烟台市栖霞市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2015年烟台市栖霞市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简章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4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7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栖霞市顺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动大楼三楼),联系电话:5217324(法院)、5267328(劳务公司)。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烟台市栖霞市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简章发布如下。
2015年烟台市栖霞市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为确保庭审安全,院党组决定由栖霞市顺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我院定向招录14名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任务是协助法官、法警搞好庭审安全,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及送达等勤务工作。
一、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大小工作积极主动。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三)男性,14名。具有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含)文化程度和栖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1989年6月30日至1997年7月1日出生);普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部队退伍士官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毕业、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
(四)身体健康,体形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五)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术,打字速度较快。
(六)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人员优先录用。有专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对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员,待遇从优,年龄及其它条件也可再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治安处罚、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协勤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7日。
(二)报名地点:栖霞市顺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动大楼三楼),联系电话:5217324(法院)、5267328(劳务公司)。
(三)提供材料:应聘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士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填写《招录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电脑操作、面试三部分。
(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庭审安全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等。
(二)电脑操作。对电脑能熟练操作与运用,会制作各种表格,打字速度每分钟不低于40字,差错率在5%以内。限时5分钟。
(三)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录取办法
笔试、电脑操作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录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1.5倍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电脑操作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招录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有权决定复查。
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有无参与“法轮功”活动,有无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情况等。
五、聘用及聘用后的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人员正式上岗后,月平均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有关劳动保险费。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岗前业务培训,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连续两年位居末位或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食宿:就餐在法院食堂,住宿个人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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