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淄博市周村区税收助征员招聘公告
2015年淄博市周村区税收助征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19日,地点: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市民之家办公楼2楼东厅103号窗口)。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淄博市周村区税收助征员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淄博市周村区税收助征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税收助征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周村区常住户口或2015年11月18日之前在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具有2年以上财会、审计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1月18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型端庄。
4、热爱并自愿从事征收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财税类、会计类、审计类、计算机类专业的毕业生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要求
1、招聘单位:周村区地税局。
2、招聘计划:招聘10名税收助征员。
3、岗位职责:具体包括税收评估、统计分析、税源调查、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税收辅助性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税收助征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19日(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市民之家办公楼2楼东厅103号窗口)。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从周村区人民政府网(www.zhoucu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周村区公开招聘税收助征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具有2年以上财会、审计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相应证明。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财会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分析概括能力以及文字表达水平。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分一百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3、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百分制计分办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www.zhoucun.gov.cn/)进行公布。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www.zhoucun.gov.cn/)进行公布。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组织税收助征员进行涉税服务能力素质培训,并进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众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税收助征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聘用单位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区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待遇
被聘用的税收助征员基本待遇为:月基本工资1800元+五项社会保险(按当年度企业标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绩效补贴。
被聘用的税收助征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经过聘用单位同意。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区地税局 0533-6173802
区人社局 0533-6126180 0533-6195233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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