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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交通协管员招录公告(26名)

2015-11-19 09:47:46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交通协管员招录公告(2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7日止。地点:菏泽市劳信公司(桂陵路399号人社局一楼)。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交通协管员招录公告(26名)公布如下。
  2015年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交通协管员招录公告(26名)
  为进一步提高菏泽高速公路指挥中心应急管理水平,提升高速公路各级卡口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26名男性交通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和范围
  1、年龄条件:18周岁至25周岁,会驾驶技能;
  2、学历条件:退伍军人、大专以上毕业生,计算机专业优先;
  3、户口条件:具有菏泽市(含各县区)常住户口;
  4、身体条件:身高172CM(含)以上,五官、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良好身体素质;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公安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公安部门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经公安部门政审,具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7日止。
  2、报名地点:菏泽市劳信公司(桂陵路399号人社局一楼)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联系电话:0530---5314122。
  (二)资格审查
  1、由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高速大队依据招录条件对每个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报名。
  2、审查合格的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三、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通过考试选拔择优录取。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成绩折合相加即为应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1、笔试主要内容为基础法律常识,满分100分。
  2、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能力和素质。
  4、体检。应试人员总成绩公布后,按照计划聘用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录用审批。根据报考者的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填写有关表格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录用后待遇
  1、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菏泽市劳动部门核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试用期满合格后,根据工作岗位发放月工资。月工资为1500元(含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另每月按规定进行岗位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
  3、统一配发交通协管员制式服装。
  4、按照劳动法,录用合格后两年签订一次劳动用工合同。
  五、交通协管员应当履行的职责
  交通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的指导下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报告交通违法行为;
  2、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3、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4、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及其他重要情况;
  5、接受群众求助;
  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执法行为,不得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交通协管员应当服从带班民警的管理,积极完成带班民警交办的其它辅助性工作。应熟悉本岗位工作业务和流程,在工作期间应做到规范着装、精神饱满、举止端庄、形象良好、服务热情,做到用语文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