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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安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6-02-02 09:22:40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泰安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泰安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公布如下。
  泰安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同《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不限专业。
  三、职位需求
  需求研究生职位的县(市、区)包括:岱岳区、新泰市、宁阳县、东平县,均仅限硕士研究生。
  四、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8-6991029   6991446(传真)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1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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