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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滨州无棣县公安局招录镇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简章(26名)

2016-10-13 08:47:48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滨州无棣县公安局招录镇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简章(2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日15日。报名地点:无棣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无棣县城棣州大街公安大厦401室,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0543-2256517。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滨州无棣县公安局招录镇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简章(26名)公布如下。
  2016年滨州无棣县公安局招录镇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简章(26名)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40号)要求,经无棣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镇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交通管理员”)26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 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10月8日—1998年10月8日),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在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在1.65米以上,体重不低于或不高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标准(暂行)》规定的标准。
  (四)有驾驶技能或相应专业特长及复员转业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刑罚、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6、家庭或本人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心理素质不符合从事交通管理员工作要求的;
  8、已在公安机关从事其他工作的(由公安机关缴纳保险的);
  9、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交通管理员被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保险,统一配发服装,依托派出所从事路面协勤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核定薪酬并统一考核和管理。
  三、招录程序及要求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后录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日15日。报名地点:无棣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无棣县城棣州大街公安大厦401室,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0543-2256517。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报名时须本人到场,由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身高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报考交通管理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科目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综合试卷,满分100分。按招录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三)体检。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政审程序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试用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无棣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