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字〔2006〕7号)的规定,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市政工程管理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5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6日8:00开始报名,1月8日18:00网上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实行网上报名,招考单位设置专用邮箱(jwszglc@163.com)。
3、报名程序: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青岛建设网(sjw.qingdao.gov.cn)下载并填写完整的《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处须有电子照片)、《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三),并附毕业证书扫描电子版,通过招考专用邮箱申报,单位组织专人接收、审查报考信息,1月10日下午18:00前通过邮箱回复确认,未通过网上初审人员告知原因。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1月12日前网上公告参加笔试人员准考证号及准考证打印模板,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完整后,自行打印准考证,贴好与报名登记表同版的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网上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紧缺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笔试。
对进入面试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网上申报的《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同版照片)、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同时需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 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职业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能力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1份,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照片同版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三支一扶”毕业生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2年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对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统一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月15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贴好照片的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有关事项,将在青岛建设网公布。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项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聘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工作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协调、语言表达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现场公示,并在青岛建设网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实施。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按总成绩从同一岗位考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和体检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情况等,并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录用、聘任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领导与监督
成立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考工作由领导小组,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委全程监督。
七、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表、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均须同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参加笔试时应出具符合要求的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准时到达指定考点,在规定开考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待取得面试资格后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考期间,应及时通过青岛建设网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532-85715360
监督电话: 0532-85785812
附件:1.2010年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处招聘岗位需求表
2.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