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招聘4人 3月5日报名
2013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派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及数额
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派遣员4名(男性1名、女性3名);女性派遣员需兼任讲解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口齿清晰,普通话较标准;
6、户籍或生源地限威海市范围内;
7、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5日至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
威海高区高新大厦附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咨询电话:5626013。
3、报名办法
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计划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报名期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招考数额,直至取消该岗位。
五、招聘方法
1、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按百分制计分。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录用
考试结束后,按照技能测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并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确定的聘用人员,要自接到录取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首次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监督电话:0631-5312380)
八、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本简章由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派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及数额
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派遣员4名(男性1名、女性3名);女性派遣员需兼任讲解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口齿清晰,普通话较标准;
6、户籍或生源地限威海市范围内;
7、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5日至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
威海高区高新大厦附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咨询电话:5626013。
3、报名办法
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计划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报名期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招考数额,直至取消该岗位。
五、招聘方法
1、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按百分制计分。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录用
考试结束后,按照技能测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并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确定的聘用人员,要自接到录取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首次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监督电话:0631-5312380)
八、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本简章由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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