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用工9人 3月1日报名
2013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和人员缺岗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用工,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工作岗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区县管理部服务厅业务人员(见附表)。
2、报考条件:大专以上学历,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后出生),从事过住房公积金业务、金融业务、会计业务、具有会计证、汽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3、工作待遇: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节假日正常休息。试用期两个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其他: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原则按工作岗位所在地实行就地招聘,统一考试,笔试成绩按5:1进入面试,通过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5、考试科目:财会金融基础知识及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占60%)、计算机基础(40%)。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8日(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张店区昌国西路88号,淄博市陶瓷科技城国际会展中心2015房间。
3、联系电话:3161881 联系人:刘劲吾。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请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dzb.lss.gov.cn/)下载并详细填写《应聘登记表》所有信息,张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报名人员报名时现场收集有关资料以备资格审核,请务必携带好以下资料:《应聘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核对报名资料,审核报名条件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后另行通知。
4、请报名人员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1、《编外用工需求岗位情况表》
2、《应聘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和人员缺岗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用工,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工作岗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区县管理部服务厅业务人员(见附表)。
2、报考条件:大专以上学历,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后出生),从事过住房公积金业务、金融业务、会计业务、具有会计证、汽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3、工作待遇: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节假日正常休息。试用期两个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其他: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原则按工作岗位所在地实行就地招聘,统一考试,笔试成绩按5:1进入面试,通过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5、考试科目:财会金融基础知识及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占60%)、计算机基础(40%)。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8日(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张店区昌国西路88号,淄博市陶瓷科技城国际会展中心2015房间。
3、联系电话:3161881 联系人:刘劲吾。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请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dzb.lss.gov.cn/)下载并详细填写《应聘登记表》所有信息,张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报名人员报名时现场收集有关资料以备资格审核,请务必携带好以下资料:《应聘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核对报名资料,审核报名条件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后另行通知。
4、请报名人员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1、《编外用工需求岗位情况表》
2、《应聘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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