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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淄博周村事业单位招聘20人 11月23日-25日报名

2013-08-19 00:09:12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青年路377号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533-6195233 0533-6126180

  报名要求:

  (1)考生登陆www.zhoucun.gov.cn(中文实名:周村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打印《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均为A4纸),根据所学专业和招聘计划填写《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在《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2)报名时本人携带填写好的《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两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周村生源)、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往届毕业生还需持人事代理部门意见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因本人提供信息有误而影响考试聘用,责任自负;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70元/人(面试前收取);体检费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持有效期内《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毕业生、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审查。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再次进行严格的资格复查,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提交报名时的所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拟聘用岗位、学历、专业要求,考生报考时报考岗位栏统一填写岗位代码。不按规定填写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详情可查看:2012年淄博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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