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会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文学研究所、文学讲习所2010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拟招聘人员单位基本情况
1、文学研究所:是山东省作家协会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内含《新世纪文学选刊》杂志社。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促进文学创作和文学评论的繁荣发展,宣传、研究和评论我省作家的作品,扶持作家尤其是文学新人的成长,组织专业和业余文学评论工作者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2、文学讲习所:是山东省作家协会所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繁荣我省文学创作事业,壮大我省文学创作人才队伍。该所以培养青年文学创作人才、提高作家创造水平为宗旨,举办各种不同层次、类型的作家班,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学活动。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文学事业,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文学专业理论扎实;
3、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1、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研究所文学研究岗位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文学创作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文学专业的副编审、副研究员、副教授),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从事文学创作、研究十年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评论文章二十篇以上。
2、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文学创作岗位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文学创作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文学专业的副编审、副研究员、副教授),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从事文学创作十年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二十篇以上,或著有长、中篇小说三部(篇)以上。
四、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5日。
报名方式:直接到我会办公楼315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三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按实有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文学理论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
由山东省作家协会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由主考官当场向考试人员宣布成绩。面试考试由山东省作家协会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成立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情况、诚信方面的情况、工作态度、声誉情况等。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经我会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通过省人事信息网和山东作家网发布招聘信息。
六、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舜玉路40号山东省作家协会人事部
联系人:缪军
联系电话:82867215
山东省作家协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一、拟招聘人员单位基本情况
1、文学研究所:是山东省作家协会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内含《新世纪文学选刊》杂志社。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促进文学创作和文学评论的繁荣发展,宣传、研究和评论我省作家的作品,扶持作家尤其是文学新人的成长,组织专业和业余文学评论工作者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2、文学讲习所:是山东省作家协会所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繁荣我省文学创作事业,壮大我省文学创作人才队伍。该所以培养青年文学创作人才、提高作家创造水平为宗旨,举办各种不同层次、类型的作家班,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学活动。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文学事业,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文学专业理论扎实;
3、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1、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研究所文学研究岗位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文学创作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文学专业的副编审、副研究员、副教授),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从事文学创作、研究十年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评论文章二十篇以上。
2、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文学创作岗位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文学创作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文学专业的副编审、副研究员、副教授),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从事文学创作十年以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二十篇以上,或著有长、中篇小说三部(篇)以上。
四、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5日。
报名方式:直接到我会办公楼315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三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按实有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文学理论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
由山东省作家协会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由主考官当场向考试人员宣布成绩。面试考试由山东省作家协会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成立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情况、诚信方面的情况、工作态度、声誉情况等。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经我会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通过省人事信息网和山东作家网发布招聘信息。
六、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舜玉路40号山东省作家协会人事部
联系人:缪军
联系电话:82867215
山东省作家协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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