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招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201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13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地点:卫生系统岗位报名点设在环翠区卫生局政工科;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报名点设在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威海市杏花西街1号)。
具体方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填写、打印《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请自带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签订《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供享受加分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当场说明缺失内容并要求报考人员补充。
3、现场缴费。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按《201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人社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符合放宽年龄的考生,要提交相关证明。报考卫生岗位,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的考生,确认时须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要求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专业类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卫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知识和各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成绩予以公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比例见《201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威海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根据岗位不同携带有关材料到区卫生局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确认手续,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确认时除需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
2、面试
根据各岗位要求各不相同的实际,采取不同的面试或技能测试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舞蹈专业进行技能测试,具体组织方式另行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www.huancui.gov.cn)。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2倍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聘用计划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考核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尚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以后,用人单位和录取考生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到岗位后,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受聘人员岗位等级。
六、注意事项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环翠区政府网站(www.huancui.gov.cn)。
2、请报名考生时刻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信息发布地址:环翠区政府网站。
3、咨询电话: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0631—5233975、5236163;环翠区卫生局政工科0631—5306322。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1、《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招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201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13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地点:卫生系统岗位报名点设在环翠区卫生局政工科;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报名点设在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威海市杏花西街1号)。
具体方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填写、打印《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请自带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签订《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供享受加分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当场说明缺失内容并要求报考人员补充。
3、现场缴费。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按《201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人社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符合放宽年龄的考生,要提交相关证明。报考卫生岗位,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的考生,确认时须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要求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专业类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卫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知识和各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成绩予以公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比例见《201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威海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根据岗位不同携带有关材料到区卫生局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确认手续,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确认时除需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
2、面试
根据各岗位要求各不相同的实际,采取不同的面试或技能测试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舞蹈专业进行技能测试,具体组织方式另行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www.huancui.gov.cn)。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2倍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聘用计划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核。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考核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尚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以后,用人单位和录取考生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到岗位后,聘用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受聘人员岗位等级。
六、注意事项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环翠区政府网站(www.huancui.gov.cn)。
2、请报名考生时刻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信息发布地址:环翠区政府网站。
3、咨询电话: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0631—5233975、5236163;环翠区卫生局政工科0631—5306322。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1、《环翠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环翠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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