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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枣庄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3-09-09 16:00:56 字号: | | 【 打印 】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同《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经济学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土建类,水利类,植物生产类,环境生态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
  硕士研究生:法学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矿业工程类,园艺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类。
  博士研究生:法学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工商管理类。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632-8685881、8685835、8685882(传真)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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