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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省交警总队招206名文职人员 涉及聊城职位招6人

2013-12-07 03:03:59 字号: | | 【 打印 】

  本报聊城5月17日讯(记者 刘铭) 17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6名文职人员,在各地高速公路交警队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青兰高速馆陶收费站警务室文职职位招6人,需常驻冠县。

  据了解,文职人员是为公安机关提供辅助管理服务的专门人员,不占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配发警服,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此次招聘对象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据悉,此次共在全省招聘206名文职人员,涉及聊城的只有青兰高速馆陶收费站警务室文职职位,招6人,录用人员需常驻冠县。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5月19日—20日报名人员须在山东省公安厅网(www.sdga.gov.cn)“公告公示栏”或山东道路交通安全网(www.sdjtaq.com)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连同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于5月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且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如提交虚假信息和资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定于5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主要测查基础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及其他综合知识,题型包括判断、选择、写作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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