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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遴选细则出台:两年以上公务员经历可报名

2013-05-10 09:46:05 字号: | | 【 打印 】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日前出台《济宁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明确,公开遴选是指市直机关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县乡机关公务员中公开择优选拔任用科级及以下职位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应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制定公开遴选方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公开遴选遵循相应的回避规定,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应符合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等条件。
  公开遴选采取考试的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为3∶1。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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