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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简章

2013-06-10 06:09:56 字号: | | 【 打印 】
为加强全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专业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为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专业人员60人,其中:教育系统40人,卫生、计生系统12人,其他事业单位8人。具体招聘计划见后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28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32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要求为正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寒亭区第一中学英语教师岗位、寒亭区委党校、寒亭区人民医院应具有正规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报考各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应是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所学专业符合专业要求。
(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2010年山东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潍坊市寒亭区技工学校(寒亭区文化街11号)。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正式就业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应由托管单位出具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提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2010潍坊市寒亭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交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岗位。其中:报考教育系统教师的,除寒亭区第一中学英语岗位招收研究生单独招录须填写具体单位外,其他岗位(含初中和小学英语)均按岗位填报,不填写到具体单位,实行统招统录。其他事业单位招考岗位专业相同的(临床医学、建筑工程),不填写到具体单位,实行统招统录。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于8月19—20日到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领取准考证(寒亭区益新街651号)。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1)招考教师岗位(不包括网络管理岗位)笔试分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基础理论知识占20%。专业知识为报考职位相应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师范类本科教材为主;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技能知识等内容。
(2)报考教育以外其他事业单位各岗位(含网络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8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加分:由山东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寒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
2、面试。(1)报考教育系统各学校的(不包括网络管理),按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考计划10人以上的初中、小学英语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高中教材的相关课目。(2)报考区医院的,根据考生报名及考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招考职位特点单独组织面试,面试形式届时另行通知。(3)报考除教育、区医院以外其他事业单位(含网络管理)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聘请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录用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考生各项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寒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报考各学校教师以及其他统招统录的初录人员分专业按名次挑选工作单位。将全部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有关部门办理派遣、调动或聘用手续。
新招考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全部使用事业单位编制,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36—7251767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网址:http://www.hanting.gov.cn寒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附件: 1、2010年潍坊市寒亭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计划表(一) 2、2010年潍坊市寒亭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计划表(二) 3、2010年潍坊市寒亭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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