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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山东政法干警考试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

2013-06-12 06:10:04 字号: | | 【 打印 】

  一、报考基层检察院的资格审查要求

  1、时间: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2、地点: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济南市历山路110号颐正大厦)。

  乘车路线:(1)从济南火车站,乘3路公交车,到解放桥站下车,南行300米,路东;(2)从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乘5路、k50路公交车到解放桥东站下车,路东。

  联系电话:0531-83011090

  3、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除需提交招考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出具个人书面声明。上述情况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报考公安机关的领取面试通知书要求

  1、时间:2010年8月25日(星期三)-26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2、地点:山东省公安厅(济南市经二路185号)指挥中心大楼815房间。

  乘车路线:(1)从济南火车站乘11路公交车,到“经二纬一”站下车;(2)从济南火车东站乘33路、83路、118路公交车,从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乘4路、5路、35路公交车,到“天桥南”站下车,南行至经二纬二路口向东2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531-85123186。

  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报考基层司法所的资格审查要求

  1、时间: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28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乘车路线:从济南火车站乘49路、从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乘K50路、K107路,从长途汽车西站乘K56路公交车到山东经济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531-88935828 88550456 88935827

  3、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除需提交招考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出具个人书面声明。上述情况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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