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计划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城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办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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