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公安)体能测评和体检通知
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体能素质测评和体检通知
根据《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规定,现将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考生,逾期不参加体测视为自动放弃。体测合格的,须参加体检。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体能素质测评
时间:12月15日上午7:30
地点:丽山大厦(济南市大纬二路8号)
体检
时间:12月16日上午7:00
地点:丽山大厦(济南市大纬二路8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测评和体检。
2、参加体能素质测评时,请考生提前做好热身活动,不得穿钉子鞋参加测评。可自备饮用水和少量食品。
3、参加体检的考生,当天早上不要吃饭喝水,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自备体检费用。
附件: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名单
山东省公安厅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