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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公安)体能测评和体检通知

2013-06-20 18:07:16 字号: | | 【 打印 】

  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体能素质测评和体检通知

  根据《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规定,现将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考生,逾期不参加体测视为自动放弃。体测合格的,须参加体检。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体能素质测评

  时间:12月15日上午7:30

  地点:丽山大厦(济南市大纬二路8号)

  体检

  时间:12月16日上午7:00

  地点:丽山大厦(济南市大纬二路8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测评和体检。

  2、参加体能素质测评时,请考生提前做好热身活动,不得穿钉子鞋参加测评。可自备饮用水和少量食品。

  3、参加体检的考生,当天早上不要吃饭喝水,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自备体检费用。

  附件: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名单

  山东省公安厅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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