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总成绩的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1〕22号),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的办法,现将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总成绩予以公告。
附件:2011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总成绩公布表.xls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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