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市直党群系统招聘27人 22日起报名
山西省朔州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49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按照《朔州市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方案》,从已毕业的研究生和工作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中为市直党群系统部分空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计划
根据空编情况,由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确定聘用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总数为27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为21名;
2、朔州市2006年—2009年统一招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人数为6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所指辞退、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涉及具体时间的,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2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地点是朔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朔州市开发北路市人才大楼208号房间)。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至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349—2288525。
1、研究生。按照专业对口和专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现场报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及近期一寸红底彩照3张等;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考生按所学专业填写报名表,并作出相应承诺(聘用后在朔州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期间不准调离)。
2、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报名要由各县(区)委组织部推荐,每个县(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0名。推荐范围是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间因工作成绩突出,受过表彰的:
(1)服务期间聘期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
(2)服务期间曾被省、市、县(区)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表彰过的;
(3)服务期间曾被省直各厅局和国家各部委及以上层次表彰过的。
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表彰除外:例如书法比赛、绘画比赛、围棋比赛、象棋比赛等。
报名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近期一寸红底彩照3张等。
(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查证、验证原件、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内容,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以上,达不到的通过减少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达到3:1,如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
(三)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朔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朔州市开发北路市人才大楼208号房间)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在相关环节按照要求携带报名表、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确定。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及成绩查询。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和各职位笔试成绩分布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研究生和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分别排名。
笔试成绩确定后,将在朔州党建网公开发布,考生可通过朔州党建网(http:// www.szswzzb.gov.cn/)进行查询。
五、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不达比例的,要减少招聘职位,使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达到比例。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单场面试的平均成绩。研究生和大学生村干部面试成绩分别排名。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朔州党建网(http:// www.szswzzb.gov.cn/)公布。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考察组,采取谈话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取消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职位的要求,结合对应试者的体检与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朔州党建网及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届时,市委组织部还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跟踪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加强跟踪了解和定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