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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取消职位的通知

2013-09-19 02:55:21 字号: | | 【 打印 】

   2011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报名已经结束。按照有关规定,由于部分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定取消长治市沁源县公安局_中国刑警学院_二学位班_法医学(男)[1]等23个职位考试。(详见附表)。
  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重新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14:00时至18:00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职位。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1年9月1日8:00时至12:00时查询。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联系电话:0351—3083737

  附件:取消职位一览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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