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是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差额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市政道路、桥梁、沥青砼养护和城市地下排水管网清淘及市政设施管理任务。为满足人力资源需求,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职位1:市政建筑工程类(本科学历)7名;职位2:市政建筑工程类(大专学历)5名;职位3:经济管理(项目经理)类5名;职位4:文秘类6名;职位5:会计类2名;职位:6:管理类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1.2008—2011年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生。
2.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须国家正式干部)。
㈡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热爱市政事业,勤奋好学,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从事市政露天沥青砼养护施工作业的基本素质,愿意在太原市边远地区(沥青砼加工环境)工作,且应聘后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五年。
5.在职人员要求满一年的工作经历。
四、招聘人员待遇
享受全民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㈠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太原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太原市晋祠路一段43号)
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㈡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报名时,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红底近照3张。除职位2、职位6外,具有省以上建设行业岗位证(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资料员)的考生,笔试专业成绩加2分,不重复计分,相关证件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需交纳考务费每门40元,报名费10元,两门共计90元。
㈢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均采取百分制。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㈣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通过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㈤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及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违法违纪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太原市城乡管委网(www.tycxgw.gov.cn)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如反映问题属实,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均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太原人才网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51-4030019市人社局事业处
0351-3045567市城乡管委人事处
0351-4032727市市政管理处人事科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