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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笔试、资格复查和面试工作的公告

2013-06-14 00:08:59 字号: | | 【 打印 】

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笔试时间定于7月25日进行。现将笔试、资格复查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打印准考证

成功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18日16:00起至7月24日下午18:00登陆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考试网,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打印中遇到问题的与陕西人事考试中心(029—87457489,029-87441673)联系。

准考证在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均须出示,务必妥善保管。

2、笔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中央有关“三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考场设在各市(区),由各市(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

全省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10日后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需求,按各岗位选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前要对报考者所持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并与报考信息进行比对。资格复审没有通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报考人员,请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报考市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其中,(1)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报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校还未发毕业证的,应到学校开具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生、并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学生证原件及签署推荐意见的《陕西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以非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除带上述证件和材料外,还须带本人大学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书原件。(2)往届高校毕业生: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报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签署推荐意见的《陕西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及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以非中共党员身份报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签署推荐意见的《陕西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及本人大学期间获得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3)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材料及签署推荐意见的《陕西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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