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公示二
相关阅读:2012年陕西省城镇社区招聘2000名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公示二 汉中市
《2012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民发[2012]32号)规定:“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现有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只加10分。”
在考生申请,社区、街(镇)、区民政部门(含考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初审上报后,经市社区办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以下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恳请广大市民监督,公示期从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监督举报电话:0916-2626560 0916-2626569
附件: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公示
宝鸡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