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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12-12 14:14:59 字号: | | 【 打印 】
  2017下半年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四川公务员考试教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下半年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雷波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lszpta.gov.cn/]和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6个,招聘人员3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雷波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范围中的“全省”、“全州”、“全县”是指:截至2017年12月18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 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2月1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在党纪处分期内和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 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现役军人。
  7.有涉毒行为的。
  8. 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
  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雷波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一楼。
  (二)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清晰高清照片4张;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雷波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打印后由本人在承诺栏手写签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
  (5)政策性加分材料;
  (6)其他与报考岗位有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缴费标准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面试费80元。
  (五)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的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
  服务基层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报名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报名表。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的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试所有岗位均进行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岗位调整、削减或取消,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涉及退费的考生,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系并退费。相关情况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发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因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7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知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本类岗位以后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因缺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最大招聘名额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或尿检)不合格的,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者在体检(尿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尿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尿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体检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核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补充公告、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雷波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bx.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网站上查询或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咨询电话: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0834-8822600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821176
  4.监督电话:
  雷波县纪委(监察局):                 0834-8822071
  附件:1、《 雷波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雷波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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