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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岗位招聘公告

2018-02-05 14:33:47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网络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2月22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7日;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涉及综合能力测试。(应聘诉讼辅导岗、12368 接线岗参加此项考核项目)。需要复习《综合能力测试》科目的考生可参考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年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岗位招聘公告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委托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庭审记录、诉讼辅导及12368服务热线等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庭审记录员   9名
  1.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等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类文档处理软件,打字速度100字/分钟 , 准确率80%以上。
  2.岗位简介:从事速录员工作,担任庭审记录、案卷整理等辅助性工作。
  岗位二:诉讼辅导员   1名
  1.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较佳,亲和力强,限女性。
  2.岗位简介:从事诉讼辅导、司法咨询、诉讼指引等工作。
  岗位三:12368接线员   1名
  1.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无专业限制,法律、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普通话标准,亲和力强,限女性。
  2.岗位简介:从事司法服务热线咨询(查询)答复工作。
  二、招聘录用条件
  (一)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至200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4.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
  5.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具有良好的司法礼仪、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服务意识强,有较好的亲和力,注重工作效率,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7.自觉遵守法院审判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速录员、诉讼辅导、热线接答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网络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2月22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7日;
  2.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请投递简历至邮箱:cdhr@engma.net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30号索尔国际3楼325,咨询电话:028-85084128)
  (2)报名程序及要求:
  1. 填写报名表
  2. 资格审核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便于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在校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
  (3)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不限底色)。
  四、打字测试、笔试和面试
  1. 打字测试、笔试:由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安排考试。
  (1)测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运用专业测试速度软件进行打字测试,达到100字/分钟为满分100分。(应聘庭审速录岗参加此项考核项目)
  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涉及综合能力测试。(应聘诉讼辅导岗、12368 接线岗参加此项考核项目)
  2.面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庭审记录岗:考试总成绩=打字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诉讼辅导和12368接线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行体检。
  2.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聘用与报到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报宜宾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用工形式及工资待遇
  1. 录用人员与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至宜宾中级人员法院从事相关工作。
  2. 合同首次签订年限为3年,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薪资为转正后80%,转正后薪资待遇:2200-2800元/月/人+年终奖。
  3. 按国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转正后购买公积金(个人缴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部分由个人承当)。
  九、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十、咨询电话
  何老师  028-85084128转802  13550137780
  李老师  028-85084128       13982111469
  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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