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泸州龙马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年四川泸州龙马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6人。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0年下半年第二批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下半年第二批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泸州市龙马潭区融媒体中心是区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委宣传部代管,主要承担全区党务、政务、群众生活等宣传工作。
2、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代管,主要承担全区经济合作促进工作。
3、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工作。其中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医院、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胡市中心卫生院、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卫生院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设27个岗位,共36人。其中招聘职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下半年第二批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以附件1职位表要求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9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卫生类岗位填写卫生类报名表,非卫生类岗位填写非卫生类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评审类职称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取得职称资格文件原件或加盖职改部门鲜章的复印件、评审表原件或加盖职改部门鲜章的复印件,上述三件评审类职称资料至少提供两件,省外、市外中级及以上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拟聘用之前还须提供评委会确认职称有效的函,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须提供网上查询信息);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2张;
(4)报名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
(三)综合测试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综合测试相关工作将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告一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递补
(一)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工作根据(泸市发改价费〔2017〕648号)精神,按照综合测试的方式,对进入综合测试阶段的人员收取费用(笔试为每科50元/人,面试为80元/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卫生类岗位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非卫生类正式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
(三)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30-2522287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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