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13年度选调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现将遂宁市2013年度选调生考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具体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9: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委党校(遂宁市船山区城河北街95号)406教室。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资料不实、不齐,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三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⑤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副班长<书记、副书记>,校、院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⑥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服务所在地县(区)委组织部门或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指出入党时间。
④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⑤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上述资料除照片外,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二、关于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试。面试时间:2013年5月19日,地点:遂宁市委党校(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面试通知书》。
(三)禁止带入候考室物品
1、手机等通讯工具;2、资料、纸、笔;3、提(挎)包;4、其它违禁物品。
三、关于体检
面试完成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将按照《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规定,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统一进行体检,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整个体检工作。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参加体检或找人替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敬请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0825—2256436)。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外地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面试。
3、未尽事宜,请与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825-2256436,13350205077。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具体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9: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委党校(遂宁市船山区城河北街95号)406教室。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资料不实、不齐,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三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⑤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副班长<书记、副书记>,校、院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⑥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服务所在地县(区)委组织部门或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指出入党时间。
④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⑤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上述资料除照片外,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二、关于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试。面试时间:2013年5月19日,地点:遂宁市委党校(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面试通知书》。
(三)禁止带入候考室物品
1、手机等通讯工具;2、资料、纸、笔;3、提(挎)包;4、其它违禁物品。
三、关于体检
面试完成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将按照《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规定,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统一进行体检,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整个体检工作。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参加体检或找人替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敬请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0825—2256436)。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外地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面试。
3、未尽事宜,请与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联系。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825-2256436,13350205077。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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