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四川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精神,现就2010年全省公开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聘期
(一)选聘数量。2010年全省公开选聘6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职位。选聘大学生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三)聘期。聘期两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任的,可续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至2010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甘孜、阿坝、凉山三州的,放宽至2010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各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人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原则和主要步骤
(一)查询招聘人数(7月16日—8月2日):县(市、区)和乡镇的具体招聘人数,可于7月16日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人事信息网(http://www.scrs.gov.cn)上查询。有关网上报名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自愿报名(7月16日—8月2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公告,于7月16日至8月2日24: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16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乡镇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7月16日—8月3日):考生报名后,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7月16日—8月4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者,应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50元,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8月4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8月30日—9月4日):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0年8月30日至9月4日24:0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