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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南江县2012年12月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13-07-29 00:05:0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0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南江中学等9所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南江人社网[www.scnjrsj.gov.cn]同时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学校类别 南江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省示范高中 南江县第二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市示范高中 南江县职业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南江县第四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市示范高中 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东榆镇 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南江县实验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实验示范中学 南江县长赤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长赤镇 市示范高中 南江县正直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正直镇 农村普通高完中 南江县大河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大河镇 农村普通高完中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南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年龄计算以2012年11月20日为止。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90名 ,各学校具体岗位详见《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1、2012年11月20日在西华师范大学招就处报名,2012年11月21日至22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楼就业厅报名。

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手续:报名者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本人持证件材料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装入: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等院校出具的普通高考录取批次证明;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鲜章)。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从业资格条件,以本人学籍档案、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分工负责,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岗位调整

按照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各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调整岗位招聘名额,并在南江县人社网向社会公布。

职教专业岗位系紧缺专业岗位,在本次公招中,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规定,本次公招中该岗位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考试

本次招考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保密局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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