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青白江区面向全市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sichuan)获悉,2014年四川成都青白江区面向全市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32名。7月29日前报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和《对策申论》。考试可使用2014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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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公务员(参公人员)32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2年8月1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队伍);
3.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参公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1日00:00—2014年7月29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结束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17:00。
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纪委、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4年7月21日至7月31日23时59分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8月14日至8月1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6.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其调减情况将于2014年8月4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按照公开遴选公告公布的要求报名。
2.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遴选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复审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和《对策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对策申论》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4年8月27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决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9月1日;
2.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市场17号窗口(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85号);
3.复审方式: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复审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印章)。
5.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9月2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青白江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qbj.gov.cn/govopen/list.php?cid=1085&in2=Y)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三)面试
同一招聘岗位的遴选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1.面试时间、地点:2014年9月6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收费标准: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加分
1.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总分上予以加分:
(1)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总分加1分;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总分加2分;
(2)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个人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
(3) 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个人获得省级部门表彰的,每获得一次表彰加1分;个人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获一次表彰加2分。同一表彰奖励不重复计算加分,表彰奖励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不按要求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考察
(一)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二)考察工作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按考察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合格进入体检。
八、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307818
监督电话:028-83661501
附件:青白江区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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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
公 告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公务员(参公人员)32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2年8月1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队伍);
3.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参公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1日00:00—2014年7月29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结束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17:00。
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纪委、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4年7月21日至7月31日23时59分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8月14日至8月1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6.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其调减情况将于2014年8月4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按照公开遴选公告公布的要求报名。
2.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遴选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复审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和《对策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对策申论》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4年8月27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决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9月1日;
2.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市场17号窗口(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85号);
3.复审方式: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复审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印章)。
5.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9月2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青白江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qbj.gov.cn/govopen/list.php?cid=1085&in2=Y)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三)面试
同一招聘岗位的遴选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1.面试时间、地点:2014年9月6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收费标准: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加分
1.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总分上予以加分:
(1)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总分加1分;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总分加2分;
(2)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个人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
(3) 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个人获得省级部门表彰的,每获得一次表彰加1分;个人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获一次表彰加2分。同一表彰奖励不重复计算加分,表彰奖励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不按要求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考察
(一)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二)考察工作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按考察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合格进入体检。
八、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307818
监督电话:028-83661501
附件:青白江区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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