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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4 00:01:4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15个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其中,经济和信息化局(会计岗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县委统战部、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管理委员会8个单位需要的共计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人事及工资关系纳入县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负责(基本工资由县财政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购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时需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相符。

(5)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将被取消考录资格。

(6)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2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12年双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0:00至5月9日23:59。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应聘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岗位及信息。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双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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