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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4 00:01:5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81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47名,其中:10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成都市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1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2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有关回避的规定。

报考面向成都市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资格初审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23日至5月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〇一二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5月4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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