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眉山市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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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3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规定,现就入闱眉山市2013年度选调职位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9:00—17:00
地点: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东坡区学士街268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四、其它有关事宜
(一)面试将于2013年5月19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敬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眉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28—38168057,15328771227;联系人:杨老师。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