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充市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相关阅读:2012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专题 报名入口
南充市2013年度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度选调生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南充市2013年度选调生且进入面试的考生,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8日(8:30-18:30)
地点:南充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即南充市委大院1号楼3楼(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
三、相关要求
1、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请务必带上四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背面的“高校院(系)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高校院(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三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注明入党时间),或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写明大学期间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具体职务和任职的起止时间),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等受表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应由考生所在高校院(系)出具是否为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南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请务必带上五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背面的“高校院(系)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须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4)考生服务地所在的乡镇或县级部门党委(党组)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注明入党时间)。
(5)考生服务地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是否有不良反映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3、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4、如遇特殊情况,考生本人无法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于5月18日18:30前与南充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2013年5月18日18:30前,考生本人未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后果自负。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复审合格的,将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工作,5月19日进行,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体检工作,5月21日左右,具体时间以面试后的体检通知为准,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参加体检或找人替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2、南充市2013年度选调生面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论以及人员递补等相关情况,以后均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公布,敬请及时关注。
3、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此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未尽事宜,请与南充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联系方式:0817-2256206。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