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片 民 族 婚 姻状况 籍 贯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职 业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 报考职位 身份证号 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
(在每一项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无”,如故意隐瞒,后果自负) 病名 有 无 治愈时间 病名 有 无 治愈时间 高血压病 糖尿病 冠心病 甲亢 风心病 贫血 先心病 癫痫 心肌病 精神病 支气管扩张 神经官能症 支气管哮喘 吸毒史 肺气肿 急慢性肝炎 消化性溃疡 结核病 肝硬化 性传播疾病 胰腺疾病 恶性肿瘤 急慢性肾炎 手术史 肾功能不全 严重外伤史 结缔组织病 其他 备 注:
受检者签字: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科 病史:曾患过何种疾病(起病时间及目前症状)。
心脏 心界
杂音 心率 次/分 律 肺 腹部 肝 神经系统 脾 其他 建议 医师签字 外
科 病史:曾做过何种手术或有无外伤史(名称及时间),目前功能如何。 甲状腺 乳腺 浅表
淋巴结 皮肤 脊柱
四肢关节 头颅 肛门
外生殖器 其他 建议 医师签字 眼
科 裸眼
视力 右 矫正
视力 右 医师签字 左 左 色觉 其他 建议 医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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