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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森林公安干警体检和考察的公告

2013-09-23 02:56:10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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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森林公安干警体检和考察的公告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森林公安干警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公告》以及《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森林公安干警体能测评结果的公告》规定,确定森林公安机关职位进入体检对象30名(名单附后)。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告(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凡是参加复检的考生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22日下午16:00-17:30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阿底加油站)报到,办理体检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体检时间:2013年1月23日


  (五)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4.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家长陪同或随同体检。


  6.居住在马尔康城区外的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3年1月22日下午16:00-17:30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到阿坝州人社局公务员考录奖惩科领取、填写《公务员录用政审表》。


  考察期间请各位考生将《公务员录用政审表》中所记载的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公告》执行。


  附: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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